本報訊(記者唐煜)“比沈春保困難的家庭還有很多,房子漏雨的也不止他一家,民政部門只能救助,沒有義務修房子,也沒有相關政策為其修房子。”“不是所有的事都是政府要包攬。”
  4日,市治庸問責辦主辦的《每周一問》欄目刊發報道《殘疾戶兩塊塑料布遮擋漏雨 房頂破損一年 反映多次無人修》後,江夏區民政局局長葉建華於4月5日約見欄目記者,作出上述回應。
  當天,在江夏區民政局4樓會議室,區民政局、法泗街道辦事處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同《每周一問》欄目記者見面。
  “災後重建針對的是農房,沈春保住的是城鎮私房,漏雨只能他自己先修。”區民政局救災科楊姓負責人介紹,去年4月,得知沈春保家的房屋漏雨,他們上門察看過,併為他發放了500元救助資金,作為維修漏雨房屋的啟動資金。
  法泗街道辦事處張姓負責人和該街民政辦胡姓負責人說,500元可以買材料,不夠再想辦法救助,他們曾多次上門催促沈春保修房子,但他拿了這筆錢就是不願意修房子。
  沈春保告訴《每周一問》欄目記者,民政部門等人員確實多次到他家察看房子漏雨問題,也給了他500元,但“這500元用來看病了”。自己是殘疾人,腿腳不方便,兒子又有病,不是不願意修,而是無法自己修。
  “沈春保房子漏雨,不是非要民政部門來修,也不該我們修,看他確實困難,才想辦法給他修。”葉建華說,今年3月27日,他到沈春保家中察看了房屋漏雨情況,並答應為其修房子。但去的當天沒有下雨,當時提出下雨時再去看,什麼地方漏雨,就修什麼地方。
  “我們對沈春保的事盡了心、盡了責,他的事被報道後,有人認為是民政部門不作為,要治我的庸、問我的責,本來是想修的,現在不知道該不該修。”葉建華說。  (原標題:江夏區民政局:已發救助金 沒義務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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