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人士稱,有新的銀行有意加入組合貸因目前購房格式合同上無“組合貸”,購房人可在“補充條款”里註明
  閱讀提示“組合貸就像談戀愛,得銀行願意才行。”昨天,大河報聯合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舉辦大河民生面對面,有關負責人正面回應讀者關於“組合貸為啥僅和兩家銀行合作”的質疑,表示曾向多家銀行發出邀請,但是沒有回應。但是現在已經有新的銀行有意加入。
  商業貸款不能轉組合貸?省直、鄭州郊縣的職工啥時候能享受組合貸?在外地交的公積金,在鄭州買房能組合貸嗎?昨天,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管信貸工作的副主任史保金、信貸管理處處長陳建功在線回答這些問題。
  □記者王磊文白周峰攝影
  熱點直擊
  組合貸為啥僅和兩家銀行合作?回應:組合貸就像談戀愛,得銀行願意才行。
  在房貸利率高、審批難的6月,組合貸政策的實施,無疑給為買房而焦慮的市民送來一陣清風。
  昨天上午9點半,大河民生面對面正式開始。大河報新媒體記者刷了一下大河報客戶端的屏幕,發現有關組合貸問題的已經鋪了好幾頁。“組合貸為啥僅和兩家銀行合作?”成為網友集中詢問的問題。
  網友“老水兵008”問,為啥組合貸只和建行、中行這兩家銀行合作?浦發、興業等利率稍低的商業銀行,難道不考慮嗎?
  對於讀者熱切關註的這一問題,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信貸管理處處長陳建功沒有繞開,“組合貸就像談戀愛,得銀行願意才行。”他說,在組合貸政策實施前期,公積金中心向多家銀行發函,詢問“我們要開展組合貸,你們是否考慮參加”,但是,很多銀行未做回應。
  陳建功處長說,組合貸是公積金中心和銀行的一種協商協作模式,不存在誰強制誰。不過,目前,已有新的銀行表示有意加入。
  記者調查發現,銀行不願加入組合貸,主要有兩個顧慮。其一,貸款額度偏緊。其二,擔心風險。組合貸需要將購房者房屋產權分別抵押給兩個放貸單位,即公積金中心和商業銀行。如果購房者違約,不再還貸款,銀行能否獲得及時賠付還不得而知。
  你來問我來答
  網友“瑪格勒彼德”:已經買過房,辦理的是中信銀行商業貸款,現在能否轉成組合貸?
  史保金:如果商業貸款是中信銀行文化路支行所發放,目前借款人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原商貸已經正常償還一年以上沒有逾期,所購房產已辦理房產證,則可以將剩餘商貸轉為公積金貸款。貸款金額不得超過公積金的最高金額和銀行貸款的餘額。但是不能辦理組合貸款。
  看到回覆後,“小強QM”追問:已經買房了(屬於第一套房),當時走的是郵政的商業貸款,能否改成組合貸款呢?
  史保金:已經使用郵政銀行貸款,按規定不能申請“組合貸款”。因為,該網友購房行為已經完畢,房款已全部支付完畢,組合貸款要求購房人在支付一定的首付後,餘款尚未支付的情況下才能辦理。
  鄭州市民孟先生:省直、鄭州郊縣繳存公積金的職工,能不能用組合貸?
  陳建功:組合貸款是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推出的業務,現在主要面對市區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和市區的樓盤。省直、鄭州郊縣繳存公積金的職工,暫時不能用組合貸。
  網友“左岸老山羊”:組合貸中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的比例如何分配?
  陳建功:組合貸款中的公積金貸款不能超過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限額,銀行貸款不得低於五萬元。在這個規定內,借款人可以自願確定比例。
  鄭州市民樊先生:在外地交的公積金,在鄭州買房能組合貸嗎?
  陳建功:不可以,目前鄭州住房公積金只面向在本中心(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的職工發放個人住房貸款。
  網友“奧巴美”:組合貸需要第三方住房置業政策性擔保機構擔保,將收取擔保費,會不會提高貸款成本?
  陳建功:組合貸款和商業貸款全部由擔保公司提供擔保。具體收費金額=貸款金額×貸款年限×費率。具體費率目前還在制定中,但肯定會符合國家相關規定,不會存在亂收費現象。
  網友“高亮_Kevin”:組合貸程序是不是很繁瑣?
  史保金:辦理組合貸款確實需要準備公積金貸款與商業貸款兩套資料,還需要擔保機構的擔保合同。但這並不會影響放款的速度,因為兩套材料會同時進行審核。放款速度是由公積金以及銀行的貸款餘量決定的。符合條件的公積金貸款從申請到放款只要20個工作日。
  這位網友又追問:辦理組合貸款,等於要辦理一次公積金貸款和一次商業貸款,手續繁瑣,開發商會不會排斥組合貸?
  陳建功:公積金管理中心僅是提供一個平臺。並沒有辦法強制開發商給購房者提供組合貸。相信急於銷售樓盤的開發商會配合購房人辦理組合貸款。
  鄭州市民曹先生:能否把這100多個盤(可辦理組合貸的樓盤)告知於民,別讓我們猜它在哪裡!
  陳建功:有意辦理組合貸款的購房者,可在認購房產時咨詢開發商,只要其所售樓盤為建設銀行和中國銀行的個人住房貸款準入項目就可辦理。還可撥打鄭州住房公積金咨詢電話:12329。隨著組合貸業務的開展,會有更多的銀行參與其中。屆時,可供用於組合貸款的樓盤會有更多。
  最新進展
  新政實施三日,為何無人申請?
  記者調查:購房合同上沒“組合貸”這一條款
  組合貸政策備受購房者青睞,但是昨天是該新政正式實施第三天,為啥還是沒有人申請組合貸?昨天,大河報記者調查發現,現在鄭州市實施的購房合同,沒有“組合貸”這一條款。
  昨天下午,記者來到北環路一家可以申請組合貸的樓盤。市民李先生正拿著合同犯愁。他說,自己符合組合貸政策,但是簽訂合同時發現合同上沒有“組合貸”這一選項。記者看到,在購房合同上,只有“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兩項條款供購房者選擇。對此,售樓員也表示,還不清楚該怎麼辦。
  記者走訪發現,鄭州市實施的購房合同文本,是鄭州市房管局發佈的“示範文本”,的確沒有“組合貸”這一條款。
  鄭州市房管局有關負責人說,老百姓可以在“補充條款”一欄,寫上“組合貸”。同時,房管局網簽的設備也正在調整,很快老百姓網簽的購房合同,就能顯示“組合貸”條款。
  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說,預計7月份,鄭州組合貸申請會進入一個高峰。  (原標題:組合貸像談戀愛得銀行願意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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